保健食品包裝設計要求
2017-05-15
①保健食品標識不得與包裝容器分開,所附的產品說明書應置于產品外包裝內。
②各項標識內容應按本辦法的規定標示于相應的版面內,當有一個信息版面不夠時,可標于第二個“信息版面”。
③保健食品標識和產品說明書的文字、圖形、符號必須清晰、醒目、直觀、易于辨認和識讀、背景和底色應采用對比色。
④保健食品標識和產品說明書的文字、圖形、符號必須牢固、持久,不得在流通和食用過程中變得模糊甚至脫落。必須以規范的漢字為主要文字,可以同時使用漢語拼音、少數民族文字或外文,但必須與漢字內容有直接的對應關系,并書寫正確。
①保健食品名稱、保健作用、功效成分、適宜人群和保健食品批準文號必須與衛生部頒發的《保健食品批準證書》所載明的內容相一致。
②應科學、通俗易懂,不得利用封建迷信進行保健食品宣傳。
③應與產品的質量要求相符,不得以誤導性的文字、圖形、符號描述或暗示某一保健食品或保健食品的某一性質與另一產品的相似或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