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裝設計需要創造和創新
2016-08-23
包裝設計需要創造。創造性的方法主要的有以下3種:
1.將相關的各種構成要素進行重組,突破原有的結構模式,創造出新的形象。例如“旺來糖果”包裝用鞭炮形象作為包裝形式,用民間喜聞樂見的年畫圖形作為裝飾效果,色彩鮮艷,舞龍舞獅,熱鬧非凡,準確表達了
節日的氣氛。
2.借助于拼貼、合成、移植等方法,將看似不相干的事物結合起來,以形成新的形象。例如三得利的酒包裝,為了推銷其產品,特意設計出一種禮品包裝,將一個特制的“皮夾克”套在酒瓶上,構成一個趣味的包裝造型,耐人尋味,令人愛不釋手,起到了很好的廣告宣傳效果。
3.通過夸張、變形等方法,突出設計對象的某種性質、功能或改變其既成的色彩和形態,以形成新的形象。夸張可以是整體的夸張,也可以是局部的夸張;變形可以是單純的量的改變,也可以是質的改變。夸張和變形不僅可以創造出新穎的形象,而且可以創造出奇特、有趣的形象。
包裝設計雖然受到理性、法則和社會公眾需求的限制,而不能像純藝術品那樣具有濃厚的個人情感表現色彩,但這也只是一種程度上的差別。設計師的工作目標不是創造一些千篇一律、毫無生氣的或完全機械的東西。設計師們雖然常常為了他人的要求而克制自我的表現,但是他的作品事實上自覺或不自覺地,而且毫無疑問地所要表現的,恰恰正是他自己,包括他自己的經驗、個性、價值觀念和個人偏見,也包括他自己的情感和愛好以及對設計語言的理解與感受。可以說,一切優秀的、富有創意的設計,都是以設計師對外部世界及設計本身的情感體驗為基礎的。因此,不同的設計師,在其長期的設計過程中,會形成一整套個性化的設計語言,在色彩的選擇和搭配方面,在形態和樣式的創造方面,會表現出明顯的個人特色。